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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農業會議 將討論農保請領資格

圖片來源:Pixabay / 作者:sasint

許多老農民年邁力衰,將農地移轉,身故後,家屬因此無法請領喪葬津貼,呼籲放寬認定標準;農委會表示,會納入 9 月全國農業會議討論。

今日立委表示,政府為鼓勵青年返鄉務農,農保新制採「認人不認地」,讓從事農業相關工作者都享有農保資格;但亦有民眾陳情,在 1989 年前加保的農民,繳了一輩子農保費,因「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」規定,必須「自有農業用地」,否則家屬將喪失申請喪葬津貼的資格。

很多老農民因年邁力衰無法從事農務工作,或是因家庭變故、經濟因素將農地移轉,最後因為「沒有持有土地」遭註銷農保資格,被保險人過世後,遺族家屬無法請領喪葬補助費,「連最後的棺材本都沒有」。類似案例不勝枚舉,不只是在雲林,全國都有這樣的問題。有立委主張,希望政府能放寬認定標準,只要 1988 年 11 月 15 日前加入農保,能拿出土地登記謄本證明以前有農地登記在名下,就能符合申請農保喪葬津貼,才符合公平正義。
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農民福利科長王東良對此回應,照顧農民是農委會一貫立場,有些農民因為家庭變故賣掉農地,導致農保資格有問題,身故後無法請領喪葬津貼,這種狀況讓他很不捨,農委會會將此議題納入今年 9 月全國農業會議中討論。

勞工保險局農民保險組長彭德明說,去年有 3 萬多件申請喪葬津貼的案子,其中有 600 多件因為農民沒持有農地而被退保,無法申請津貼;因勞保局是受農委會委託辦理農保業務,未來若主管機關有修正法令,會依法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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