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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黃牌懸 2 年半 遠洋漁業忍不住吐苦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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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對台灣遠洋漁業祭出黃牌警告,迄今 2 年半,歐盟日前再度來台訪查,尚未公布是否解除黃牌,台灣業者認為,歐盟提出的改善要求超出國際標準,憂心衝擊台灣漁業。

國際組織舉發台灣遠洋漁業涉嫌 IUU(非法、未報告及不受規範)行為,歐盟在 2015 年 10 月對台灣遠洋漁業舉黃牌,將台灣列為打擊非法捕撈漁業不合作國家。歐盟官員去年訪查台灣的改善措施,未同意解除黃牌警告,今年 3 月再次訪台,預計最快 4 月底有結果。

台灣鮪延繩釣協會秘書長何世杰告訴中央社記者,台灣業界有錯可以改正,願意配合歐盟,但是後來歐盟高規格的要求,高過國際標準,恐怕跟全球漁業競爭有關,讓漁民不滿情緒湧現。

何世杰舉例,歐盟要求台灣漁船監控系統(VMS)每小時確認一次船位;但是圍網、延繩釣作業方式不同,延繩釣光是下鉤就 6 小時、揚繩 8 小時,每小時確認航位既不需要也影響作業,業者每小時確認一次的費用,從一年 1.5 萬元倍增為 3 萬元。但是,國際要求卻是每小時確認一次船位的是圍網,延繩釣是 4 小時一次。

他指出,全球鮪魚捕撈量 70% 由全球 700 艘工業型圍網漁船囊括,歐盟 56 艘、美國 50 艘,台灣 34 艘;如果併計圍網權宜船數,歐盟在中南美洲的權宜船數多於台灣,卻只要求台灣管理權宜船是否合法作業,而非由船籍國政府管理,又只要求台灣在指定港口卸貨,不合理。

何世杰說,歐盟的漁業事務主管國家以西班牙、法國為主歐,歐盟遠洋漁業曾對歐盟議會報告指無法跟亞洲國家競爭。他質疑,歐盟藉由環保、永續等議題拿台灣「開刀」,其實是為保護會員國產業。

他並認為,各界對於「台灣遠洋漁船 1200 艘、鮪魚捕撈量第一」的認知有誤,其實其中 700 艘是 100 噸以下小船,為個人漁民家計型經營,對比歐美企業化經營上千噸的工業船,捕撈量相差 10 倍以上,歐美 50 艘工業型網圍船的捕撈量,就超出 700 艘台灣小船的捕撈量,無法相提並論。

根據農委會漁業署的估計,若歐盟的黃牌未解除,一旦轉入紅牌,台灣可能面臨貿易制裁,損及新台幣 500 億到 600 億元產值,以及從業人員生計。

何世杰主張,把大型企業化漁船的罰則及作業標準套入家計型的漁業,讓台灣漁民無法忍受;面對歐盟施壓,台灣應有自己的改革步調及標準,而非為了急著解除黃牌而不顧一切,或拿處罰件數當做成積。

農委會漁業署表示,政府希望強化管理,符合國際標準以提高遠洋漁業的競爭力,畢竟海洋資源有限、國際間產業競爭關係存在,未來只會愈管愈嚴,但若確認有雙重標準,談判桌上會據理力爭。

(中央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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